经研究,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等毕业资料发放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发放时间:2018年8月4日、5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发放办法: 1.按规定日期来校领取。逾期未领证者,待2018年10月1日开学工作结束后,经提前预约,在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到教务科办公室(办公楼202-204)领取。 2.毕业生应加强时间和诚信观念,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来校领取毕业证书者,将作为无人领取证件处理。此后申领证书者必须接受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讨,提出领证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科审核同意后方可发放。 3.毕业证书及档案原则上须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签字领取。 4.如有特殊情况学生本人急需且不能来校领取毕业证书的,年满18周岁的毕业生可授权委托代领,但需填写《授权领证委托书》(见附件),受委托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5.教务科负责发放毕业证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生档案、报到证由招生就业科负责发放。上述材料具有唯一性,档案严禁拆封,请妥善保管。 四、有关制度及其他事项: 1.凡欠费及有不合格课程的学生均不具备毕业资格,需交清所欠学费以及参加补考合格后方可发放(2018届毕业生集中补考时间安排在8月4、5日,具体地点另行安排)。 2.凡借用学校图书、教学用品、工具、服装等未归还及损坏学校设施设备者,毕业证缓发,直至归还、赔偿和修复,并且递交本人书面检讨,认识到位后,毕业证书方可发放。 3.在校期间因品行不良违纪违规受学校处分者,直至毕业时仍未被撤消处分的,认定为不具备毕业资格,直至处分被撤消方可发放。 4.近期学校网站已在“网站公告”栏目中发布《关于发放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等证件材料的通知》,请相关班主任、教职工转告、转发本班群、圈及毕业生,转告毕业生登录网站及时查看。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教务科办公电话:0734-4328008 特此通知。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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