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市人社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来了一群“特殊”客人…… 2018年8月,耒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接到投诉:郴州市某公司在耒阳开展的水里工程项目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8万元。市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监察人员进行调查核实,郴州公司通过层层转包把工程给了谢某,李某,施工队包工头李某拿到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后没有将其如数支付给民工。 在了解情况后,市人社局马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郴州公司及包工头李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两方尽快进行结算及提供准确的民工工资表。经过多次调解处理后郴州公司同意支付8万元工资款。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一幕,杨三元等13名农民工到市人社局领取了8万元工资款。 来源:耒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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