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耒阳市金山农贸市场的375户个体工商户,我们大多数在该市场经营20年至30年,几十年来,我们依法经营,为耒阳的老百姓提供了大量的物美价廉的商品,依法纳税,为耒阳政府作出了巨大贡献,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我们与政府签订协议,同意拆除耒阳金山农贸市场,新建金山城,我们375户个体商户让出了商业机会,作出了巨大牺牲,我们每户都是从原先的老经营户手里转让门面,付出十几万。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耒阳市市场管理局(耒阳市市场服务中心)与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合作建设耒阳市金山城过程中侵占了我们375户的门面面积,掠夺我们门面的商业价值,严重违规,违法,其具体如下: 一、为了扩大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二楼至六楼的商业价值和负一楼的商业价值,而蓄意掠夺我们375户个体工商户门面的商业价值和商业机会。 2015年5月29日,我们375户与耒阳市市场管理局签订了金山老区市场拆迁改造门面按排协议:我们每户交纳了3万元整,位置确保在一楼,而金山城负一、二楼,二楼至六楼为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市场管理局为了扩大耒阳市深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负一楼,二至六楼门面的商业价值和商业机会,而限制、甚至掠夺我们375户门面的商业价值和商业机会,在南大门和北大门设计了从负一楼直达二楼的电梯,而封堵了一楼的大门入口,导致一楼375户的门面没有大门通道(具体见图中),没有大门通道客户怎么进来买东西?我们375户生意怎么做?从商业角度讲,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采取违法的手段,掠夺了我们的利益,从法律角度讲,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我们的相邻权(通行权);从常理来讲,市场中的设施,设备应该方便客户出行,而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封堵我们375户门面市场的出入口,是一种损人利己,是一种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 金山城的北栋四个楼梯(消防通道),南栋两个楼梯(消防通道),通负一楼,通二楼至六楼,但是一楼就封闭起来,这严重违反了《消防法》,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仅置我们375户的生命不顾,而且置耒阳市老百姓(客户)的生命于不顾。 二、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耒阳市市场管理局侵占了我们375户个体工商户门面的面积,导致我们375户无法分配门面。 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了我们375户约500平方的面积。 1、在我们一楼商场中心开有一个200平方米的天井。 2、该公司在我们一楼四周设计多座楼梯, 10座楼梯间占用我们300平方。 3、市场管理局在市场东面预留约20间门面地缩小我们原先的门面空间和面积,必须参与统一分配安置。 三、耒阳市市场管理局违反了协议,导致我们375户个体工商户,无法就业,生活艰难。2015年5月29日签订协议,约定建设期为两年,而现在,耒阳市市场管理局一拖再拖,至今未能交付给我们,更为严重的是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耒阳市市场管理局合谋占用了我们375户门面面积,导致现在无法交付,更为致命的是,我们一楼的设施,设备不合理,我们不能正常经营,没有消防通道,我们375户和广大的客户没有生命保障。 四、一楼被抬高离地面1.5米之高,被开发商设计成阁楼。 基于耒阳市市场管理局和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的违法行为,我们375户提出以下几项诉求: 1、金山城南大门和北大门的电梯,玻璃楼梯应当拆除,应重新规划和设计,保障我们375户一楼的南大门,北大门,有正常的通道出入 2、金山城东栋四个消防通道,南栋两个消防通道,在一楼应该打通,不能封堵。 3、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耒阳市市场管理局占用我们的面积应该补偿给我们,顺利安置375户老个体户。 4、金山城市场侧门的高度,必须改高,便于客户出入。 综上所述,耒阳市市场管理局和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实施了一些严重违法行为,我们375户个体工商户恳请有关领导,依法督促他们整改,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告人:全体经营户 2018年11月3日 % |2 ` V; s w, A' A*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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