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市将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条件 (一)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就业愿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二、申请录用 (一)符合援助条件的对象,必须由本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件附页中加盖有“耒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确认专用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相片两张,到用人单位报名申请; (二)已实施就业援助且未满三年的人员,到原援助单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三)援助时间为一年,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三、相关说明 (一)为确保援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就业援助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采取公开抽签的办法,产生受援人员名单,实施就业援助; (二)凡经确定的受援人员,按援助单位岗位缺失情况统一进行调配安置,对不服从安置的人员,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 (三)援助就业已满三年的人员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 (四)对已申请创业贷款(5年内);个体工商户;2套商住房以上;退休或离退休时间不足12个月;当年度多次报名、重复报名者不予以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12月8日(星期六),市市场服务中心(金山路98号),咨询电话:0734-4347981; 2018年12月9日(星期日),市文物局纸博物馆(群英中路38号),咨询电话:0734-4289116; 联系电话:0734-436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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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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