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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耒阳西湖公馆住宅楼产权由70年变为50年

乱纷纷 发表于 2019-3-17 08: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您治下的耒阳西湖公馆的一名业主,我一直奉公守法,我们辛辛苦苦耗尽一生财富,贷款买下西湖公馆二期的一套住房,我们当时签合同时,合同上明明写的是70年产权,土地转让批文为“耒国用(2012)第010734号”,土地使用年限2012-11-19至2082-6-26,并公示的。结果我于2019,3,10查询发现使用年限:变为2012-6-27至2062-06-26。产权变成了50年。

我到国土局咨询,他们爱理不理,草草答复,在我再三追问下,讲是因为二块土地合宗造成的,我当时很奇怪,我们西湖公馆当时开发时:就是这一块土地,22446平方,我们西湖公馆一期的7,5,6,1栋产权是70年,二期的2,3,4栋,有些住户的产权也是70年,为什么会出现:一个小区二个产权时效,一栋楼楼上楼下二个不一样的产权时效。我又追问是什么二块土地合宗,他们才出示了由高华公司2019-1-15打的合宗报告,但是没有国土局的批复,我们购买房产时已购的西湖公馆小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446平方,土地转让批文为“耒国用(2012)第010734号”,土地使用年限2012-11-19至2082-6-26,也明确了使用年限70年,合宗是二块什么地,在合宗土地时也未有公示及小区业主签字,就在这样未知情的情况下,国土局在会引起老百姓极大恐慌根本利益受损,有损政府形象,于国有利益不顾的情况下,就凭着开发商的托词,在极度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就变更了使用年限为50年,让700多户业主的根本利益受损,政府利益受损,国家利益受损,个别人得利的事情发生。这原本就是二宗土地,取得时间、地点不一。开发项目不一。在2019-1-15后就变成一样了?50年权益的土地出让金,与70权益的土地出让金一样么?而另一宗地为:西湖南路与五一路的交汇处,用地号为耒国用(2010)第010678号地,用途商住,时间为2010-11-6至2060-10-31,50年。一期小区在2019-1-15号以前办的不动产证,为70年,在此后的为50年。50年的为商业用地,70年为住宅用地,“吏者,法度,律也”。在当今朗朗乾坤,法制治国,讲让老百姓实实在在过日子,到底是谁动了谁的奶酪,是什么人于国家政府威严不顾,肆意妄为,土地乃民之根本,我们何以安居立业,西湖公馆700多位业主向您申述:

1, 撤销土地合宗不合法行为,防止国有资本流失。

2, 恢复土地转让批文为“耒国用(2012)第010734号”,土地使用年限2012-11-19至2082-6-26,使用年限70年,换证变更不动产证70年年限。

希望耒阳能给我们一个长久的安居之所。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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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发 发表于 2019-3-17 08: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漠视消费者权益,漠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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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贷 发表于 2019-3-17 12: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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