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99634|回复: 1
收起左侧

耒阳:公益诉讼促16亩林地补植复绿

行走的法人 发表于 2019-5-14 11: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林业局等部门来到水东江金钩村跟踪回访补植复绿情况,实地察看了树苗种植的面积、树苗的棵树及长势。看到昔日裸露的荒山荒坡已复植完毕,检察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k; e! Y# I/ I! D9 H
     检察官缘何到现场督查植树情况?事情的原委还得从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说起。2018年2月,金沟村发生森林火灾,李某的杉树林被烧毁。4月,李某将这片被烧毁的林地低价转卖给廖某,廖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请人上山将被烧林木砍伐并卖给葛某、仲某,葛某、仲某明知廖某砍伐的火烧杉树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依然予以收购。经林业部门鉴定,廖某非法采伐林木面积达16亩,林木蓄积为36.79立方米。10月,耒阳市检察院对廖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廖某、葛某、仲某共同恢复被毁坏的16亩林地。最终,廖某、葛某、仲某以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且三人共同承担生态资源修复费用1.2万余元。
      为保证植树成活率,检察院经与法院、林业局等部门协商决定,将补种委托给具有修复资质的李某,根据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确定、裁判的种植数量、种植地点等要求,采购苗木、派员种植并做好植后管护工作,费用则来自于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有效解决了“何时种,谁验收”、“有人种,无人管”、“种不好,养不活”等问题。
     该起案件的办理是耒阳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据悉,该院紧扣“公益”核心,通过摸排调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跟踪回访等方式,突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为公共利益构建了法律“防火墙”,为绿色生态构筑了“检察屏障”,从而保障绿色发展,推进生态耒阳建设。
  via:耒阳检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雨巷 发表于 2019-5-14 11: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加强对农村地区村民法律意识的普及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