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U* g6 _+ F4 o- D根据湖南省“一村一辅警”建设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空缺岗位的驻村辅警进行补充选聘,现发布选聘简章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补充选聘“一村一辅警”123名(选聘岗位详见附件3《空缺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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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范围 耒阳市事业单位具有差额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中除卫生健康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以外的人员。 - ^2 ~7 r& ^$ m y4 j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耒阳市户籍,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涉毒,涉黑、涉恶劣迹,无违纪行为; 2.具有相应文化素质;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业部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 E% I/ Q# c" A" w- l
四、选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3日) 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选聘简章,并在相关单位张贴选聘简章。 (二)报名(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0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现所在单位报名并填写《2019年耒阳市选聘“一村一辅警”报名登记表》,由现单位登记造册。 2.报名时各单位需交验的资料: ①报名花名册(纸质档加盖单位公章,并报电子档); ②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相片3张; ③《2019年耒阳市选聘“一村一辅警”报名登记表》。 3.所在单位于2019年6月10日17点以前将上述报名时须交验的资料报选聘办公室(市公安局A栋501室)。 4.咨询电话:0734—4358053。 (三)资格审查(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6日)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现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市公安局政工室(A栋501室)领取(领取时间以下发通知为准)。 (四)文化测试(测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文化测试采用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长90分钟,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60%,公文写作占40%。 (五)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文化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末名出现文化测试成绩相同者,按公共基础知识得分高低排名),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文化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政审 政审由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察委、公安局、人社局及原工作单位共同参与。重点是考察应聘者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等。本人放弃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政审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聘人员。 2.拟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4358053)。 3.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选聘资格,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可递补。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后的选聘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实行军事化管理,时间不少于20天。 培训内容:队列训练,法律知识,电脑培训,各项规章制度,群众工作,社区警务和公安业务。 (九)分配 按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本村人员优先选择的原则在空缺岗位中自主选岗定岗。 ( R0 ~. ?3 Z% I5 `! _
五、待遇 1、被选聘人员上岗后在村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2、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工资、编制属原单位,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解决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公安局按规定配备装备、服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列为乡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工资、社会保险列入财政预算,装备、服装、训练经费列入公安局经费预算。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连续服务时间不满5年的,退回原单位,恢复原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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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选聘由市“一村一辅警”选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19年耒阳市选聘“一村一辅警”报名登记表 2.2019年耒阳市选聘“一村一辅警”报名花名册 3. 空缺岗位表 附件1:2019年耒阳市选聘“一村一辅警”报名登记表 附件2:2 U5 E0 E5 Z! D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