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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派出所查房真恶心

漂亮女人 发表于 2019-6-10 08: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漂亮女人 于 2019-6-10 08:11 编辑 6 j; E/ c6 a9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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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27凌晨3点半,在房里睡着睡着,突然房门就被打开了,当时我女友直接吓得尖叫一声。我以为是做噩梦了,立马起来。结果就发现漆黑当中有几个人走来。卧槽了,那可是凌晨3点半。你们要干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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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房间灯亮了,看清楚了几个穿制服的。然后几个人看着我两都不说话了,不知道是被我女友吓到了,还是怎么回事。+ j0 Y$ z1 Q8 d! }  f2 H! i* Y0 N
我就开口问了句,这是干嘛?结果派出所回应一句,让我大跌眼镜。他说,我派出所的 。就不说话了。我当时真愤怒。我眼睛又没瞎,你们穿了制服的。我问你们这是干嘛。不说话了…派出所就能不动声色,随意进入别人房间是吗?现在想想***有阴影。
" G) c2 F" m( n0 z4 K2 e  C4 R, g也没个交代,进来看下就走了。也没亮证件,也没文件。 真不知道现在常宁派出所,怎么就这么***,常宁派出所这素质 ,这种民警也是太为所欲为了 假jc应该不像,4个人,记录仪,东西都带齐的,他们走后我往窗户下看了,的确停了部警车。0 |' w2 q7 |) F; K6 m# V, u) G
开了这么多年房10年被查过一次,至少人家是早上8点多,而且还敲门,进门告诉你,例行公务。配合下检查,然后就没事了。
# Z" M. \- H' n第二天我是问了前台为什么查房,前台说是一堆小孩在他们那里开房没回去,然后小孩家长就报警了。说是在找人。找人你也得敲门吧?直接刷开房门进来,你这不是摆明要搞个什么,看个什么,怕我们毁灭什么证据?不是嘛,他们进来时,我在熟睡中,只是我女友睡眠轻,听到门响后,就醒来了,黑夜里看着几个人进入你房间,她是直接吓得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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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i& x. \' N4 D4 v+ j0 P4 ~* {* H太没素质了。(网友:5KyVC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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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 发表于 2019-6-10 08: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你自己太本分了吧,当时,你必须要查房的那类出示证件,质问其有什么理由和权力直接入室查房?关键的是前台在未和你们取得联系前凭什么给钥匙开门?责任先在前台!后在查房的那类程序极为不对!要是我的话,死命也要讨个公道!一~一前台失职,没设身处地为客人保护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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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漂亮女人 发表于 2019-6-10 08: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天前台说那是我没在,不然他们没文件不可能给他们进去的。 我都受到刺激了,还跟我说这些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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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点 发表于 2019-6-10 08: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去举报他们,但楼主以后不要yw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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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的鬼 发表于 2019-6-10 08: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过路的鬼 于 2019-6-10 08:35 编辑 & s: j6 e' g6 y;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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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投诉,肯定会给你一个说法的,如果没有说法,就是纵容这种不文明执法了。国家早已经明文规定文明执法,只是很多人都选择沉默所以不文明执法一直存活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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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远镜 发表于 2019-6-10 17: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女友,非夫妻.人家没查你非法同房算给了面子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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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漂亮女人 发表于 2019-6-11 23: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望远镜 发表于 2019-6-10 17:22% o9 Y7 t3 b; C# N7 l) w' a% G; A
是女友,非夫妻.人家没查你非法同房算给了面子哩!

2 Y0 m, b9 b! R+ R/ Y- r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K9 A1 H/ H' P2 `+ T% T8 R" @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可以定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仅为非法同居,不可定重婚罪,但是可以成为离婚理由)。这样的罪名是既可以走自诉程序,也可以走公诉程序的案件。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C) X' b' X# e4 j* j" H- P0 L
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
. t; R1 U$ }" A  e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 _* X4 ?: }0 }" m; V# t5 d3 K# K( r" u% E( e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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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漂亮女人 发表于 2019-6-11 23: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望远镜 发表于 2019-6-10 17:220 }- f/ T9 P! V" D+ _
是女友,非夫妻.人家没查你非法同房算给了面子哩!

) b# p1 Q6 r& K( X% j9 _; G根据中国大陆立法精神,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禁止即可行。婚前“同居”虽然不属法律保护,但是也不违法;婚后通奸不违法。贴文只是说“女友”,且是开房,同房(同居一房)不违法,不管是什么婚姻状况同房都不违法,即使有性行为也不违法,前提是没有金钱交易的性行为,警察也无权过问,性交权、身体支配权属于人格权,属于隐私权,法不介入私权。) l+ r  v7 B, d% I6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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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民 发表于 2019-6-12 10: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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