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 M. q, v$ _" j/ D 当前正值招生和申请转学(插班)时段,鉴于个别民办学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违规组织转学(插班)考试,不经审批随意接收转学(插班)学生,超规模办学造成安全隐患增多,压力加大。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市教育环境良性发展,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插班)温馨提示如下: % i5 y3 P+ h/ B" W
1.学生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户籍或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或招生区域的才能申请转学(插班)。
# h( u3 ~' g9 e1 L, g2.学校(含民办学校)平均班额达到55人的年级不得接收插班生;学校总人数已超出其核定办学规模的也不得招收插班生。
# N) I9 ]% ]. ^& _3.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转学(插班)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乡镇学校转学(插班)由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的相关乡镇中心校、初中学校安排。 0 q$ `) i3 J) Z" `% f" s: |
4.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转学(插班)程序: ①申请(7月20日-8月24日)。家长或学生登录“耒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向变更后的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属服务区(招生)学校进行转学(插班)学位预申请。原则上学校不再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的现场手工采集,确有无法自行完成网上填报的,家长或学生携带转学(插班)所需资料(学籍卡、家长和学生的户口簿、实际居住证明等)到申请就读学校,在学校指导下完成网上申请。
3 r$ w' l- q) H g②验证(8月25日-27日)。家长携带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转学(插班)资料(学籍卡、家长和学生的户口簿、实际居住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学校审验,并填写好《信息登记表》。
z2 R) [7 @, r4 I1 K③审批(8月28日-9月3日)。以初中学校、直属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为单位将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名单和转学(插班)资料送交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就读条件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给予审批。若申请转入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 9 ~8 X5 o- C" a1 k5 o N
④报到。审批通过后,由接收学校通知转学(插班)学生办理报到等手续。
7 R- M" F. ~: }' k9 q1 N+ N+ [7 h. k8 z5 Q5.办理转学(插班)应注意的事项: ①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转学(插班)考试,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插班)依据。凡组织转学(插班)考试或考试成绩作为转学(插班)依据的都是违规行为。 ( Z- S% L* l5 ?; T" ]
②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插班)条件或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插班)手续的学生入学就读,更不得强制、诱导学生转学(插班)。
& y! A# Q6 x* d* a1 |- `7 D③违规转学(插班)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学生不能注册学籍、报考、升学等后果由学生本人和接收学校负责。 来源:耒阳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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