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我的丈夫以生命为代价给这家KTV做了个活广告:在这里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有政法机关“深度保护” ——泣血控告湖南省耒阳市宫爵商务公馆 我叫李槟洁,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人,身份证号码4304211989012*****。2018年7月4日,我的丈夫谭秀明在湖南耒阳市宫爵商务公馆被人下毒,死于非命。他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给这家KTV做了个活广告:这里是吸毒者的天堂,因为有当地政法机关“深度保护”,大事可以化小,小事可以化无,即使出了人命案,也没人追究他们的责任,可以照常营业灯红酒绿莺歌燕舞。 谓予不信,请听我细细道来(因文化程度所限,以下文字系我请人执笔代写,但我愿为其承担一切责任): 一、谢秋作为宫爵商务公馆的经营者,在其经营管理的场所内允许、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并出现致使谭秀明死亡的严重后果,理应追究谢秋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责任。 1、经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耒阳市宫爵商务公馆企业类型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为谢秋,在我国刑法、刑诉法等法律规定中,个体工商户并不是一类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其刑事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因此本案中的刑事责任主体应是谢秋。 2、本案大量口供相互印证暴露出宫爵商务公馆就是一个毒窝这样一个重要事实,谢秋不可能不知道梁仪、谢竹溪等人的吸毒行为。第一,2018年6月30日,梁仪、谢竹溪等人本来在168酒吧玩,后来想要吸食毒品,同行众人一致同意到宫爵商务公馆吸食毒品,并也实际来到了宫爵将吸毒行为付诸实施。2018年7月4日,梁仪、谢竹溪等人再次到宫爵吸食毒品,为什么一提吸毒大家的反应都是到宫爵,而不直接就在168酒吧进行?说明宫爵有吸毒的便利条件。第二,梁仪、谢竹溪等人到了宫爵后,宫爵工作人员刘晔很容易且很快就将毒品供应到了包厢中,说明宫爵对于提供毒品轻车熟路,极有可能经常为之。第三,2018年7月4日凌晨,宫爵有三个包厢在消费娱乐,据谢竹溪供述,刘联系的送毒男子曾炎第一次将毒品送错地方到了隔壁包厢,隔壁包厢居然也接收了,紧接着刘晔又要求曾炎再去拿一次毒品,吸毒中途,对面包厢的伍璇玲、谢梦娜、梁欢三人到了王子9包厢,并作为梁仪的朋友一同吸食了毒品。当晚只有三个包厢营业,三个包厢竟然全都吸食了毒品,说明在这里消费的人都知道在宫爵吸毒有便利条件。第四,刘晔在宫爵走廊里就碰到了送毒男子曾炎,并要曾炎送毒品过来,说明宫爵有专人能随时提供毒品。第五,宫爵在凌晨两点之后的非正常营业时间,关闭大门,只有曾炎和刘晔等内部人才可进出,说明宫爵在为吸毒行为打掩护,营造一个隐蔽的吸毒环境,为吸毒提供便利。第六,谢秋自己供述2018年7月4日事发当时在隔壁办公室睡觉,若刘晔没有获得谢秋的许可,刘如何敢在谢秋眼皮底下让毒品在宫爵横流,进行这种严重的可能会有牢狱之灾的毒品犯罪?因此,以上种种迹象表明:宫爵商务公馆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毒窝! 3、本案中,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主体到底是谢秋,还是梁仪、谢竹溪?我认为犯罪主体只能是谢秋,理由如下:第一,从《禁毒法》第六十五条来看,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相较于吸毒人员有更大的阻止吸毒者吸毒的义务,但未实施,甚至还为吸毒者吸毒提供便利,构成容留。 宫爵商务公馆作为商业娱乐场所,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并不是任何人都可随意出入的开放空间,构成容留的场所。第三,谢秋作为宫爵商务公馆的经营管理者,对宫爵享有最大程度的、长久的绝对排他性的实质上的控制权,对宫爵的管理或控制权达到了构罪程度,而梁仪、谢竹溪只是临时的、相对排他性的名义上的使用者,没有支配、管理的权利,包厢在被使用过程中仍然受到谢秋的控制。 4、公检法等部门均将梁仪、谢竹溪认定为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主体,那么请问容留他人吸毒中的“他人”指向的是谁?难道是谢竹溪老婆刘芳?刘芳在事发当天与梁仪、谢竹溪等人一起在谭氏口味馆吃夜宵,一起商量到宫爵玩,并拿出1000元钱作为毒资交给谢竹溪订包厢、买毒品,后一起打车到宫爵,一起吸食k粉和开心水,刘芳彻头彻尾就是个共同谋划、参与者,因此这个“他人”显然不是指刘芳,只是不知为何追究了梁仪、谢竹溪的刑事责任,却没有追究共犯刘芳的刑事责任?那么是刘晔吗?从梁仪、谢竹溪、刘芳等人口供可知,刘晔在事发当晚是宫爵的值班服务员,刘晔在自己有管理职责的包厢中吸毒谈不上要他人来容留。那么是许振、伍璇玲、谢梦娜、梁欢吗?本案中,这四人并未归案,没有四人的供述,没有四人的尿检报告。 到目前为止都不能下定论该四人是否吸食了毒品,很显然该四人也不能成为容留他人吸毒中的“他人”。那么是谭秀明吗?谭秀明的尸检报告载明有毒品成分,暂且不论是主动明知吸食还是被动受骗吸食毒品,也不论谭秀明是否真实分摊了包厢费和毒资,既然法院已经认定谭秀明也支付了包厢费和毒资,那么谭秀明的身份地位就应当与梁仪、谢竹溪等人相同。既然如此,谭秀明就更够不上”容留他人吸毒”中的“他人”了,否则法院就是自打嘴巴自相矛盾。从上述分析来看,法院判定梁仪、谢竹溪的容留犯罪,却没有容留的对象,从这点也可以说明谢秋才是本案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主体,容留对象就是梁仪、谢竹溪、刘芳等人。 二、耒阳市公安机关作为本案的侦查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避重就轻,对重大犯罪嫌疑人及重要犯罪线索熟视无睹,草草结案。 1、谭秀明在本案中是否出资购毒,直接关系到谭秀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虽然谭秀明已死亡,无法再承担刑事责任,但若背着一个罪犯的名义死去,那就是遗臭万年,损害的不仅是谭秀明的名誉,对谭秀明的家人来说也将永远背负着这种耻辱生活,对家属的精神打击巨大,特别是谭秀明还有一对未成年的女儿,对她们人生的影响将不可估量。因此,公安机关有其社会责任,更有其法定义务,需要将谭秀明是否出资购毒查实清楚。然而,公安机关既不调取微信聊天记录,也不调取付款记录,更没有许振、谢梦娜、伍璇玲、梁欢等参与者的供述,仅凭梁仪、谢竹溪等人的口供就给谭秀明扣上一顶出资购毒的污名。污名化死者的背后,是想把水搅浑,大事化小,让公爵这棵摇钱树早日恢复营业。 2、谭秀明在本案中是否明知开心水而主动喝下,直接关系到刘芳等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却未进一步进行侦查。 3、从梁仪、谢竹溪、刘芳、雷丽娟等人口供可知,2018年6月30日他们一行人到了宫爵准备吸食毒品,但宫爵工作人员告知当天会有公安机关的突击检查,公安机关的突击检查应当是隐秘行为,为什么宫爵商务公馆会提前知晓?是否有人通风报信? 4、本案在2018年7月4日案发,直到2018年8月10日梁仪到案,2018年8月23日谢竹溪到案,中间过去了一个多月,为什么公安机关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没有传唤或实施抓捕?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谢秋是否找人背锅,相互串供?从办案警官陈冬阳与报告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公安机关已经跟踪几天正在实施抓捕,为何却在八月份变成了梁仪谢竹溪二人主动投案? 5、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传唤许振、伍璇玲、梁欢到案录取口供?为什么没有抓捕送毒人员曾炎,追究曾炎贩卖毒品的刑事责任?许振、伍璇玲、梁欢和送毒人员的口供将对本案影响重大,可能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公安机关却视而不见。 6、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调取宫爵商务公馆的监控?为什么不追查毒品来源?上文提到宫爵商务公馆就是一个毒窝,那么宫爵的毒品从哪里来的,是否贩卖毒品,公安机关是否失职遗漏谢秋贩卖毒品的重要犯罪线索? 7、从谭秀明与谢竹溪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谭秀明明显不是梁仪、谢竹溪等人供述的一起决定到宫爵吸毒,尸检报告也说明谭秀明没有吸食毒品k粉,为什么公安机关认定是谭秀明主动吸食毒品k粉? 8、谢竹溪的口供中说,在医院时,谢竹溪如实对医生说谭秀明喝了开心水,却在其他口供中说谭秀明吸食了毒品k粉,前后矛盾,与梁仪、刘芳的口供也有诸多矛盾之处,尸检报告也说明谭秀明没有吸食毒品k粉,法院却违背证据规则,作出了相反的认定,这是为什么? 9、宫爵商务公馆明显违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在凌晨两点以后继续营业,并提供毒品、容留吸毒,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最终只因”未配备保安”而停业整顿一个月,违规营业、涉嫌毒品犯罪只字不提,这是为何? 综上,我认为,本案中,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审判机关均将包厢临时使用者梁仪、谢竹溪作为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主体予以侦查、起诉和审判,我认为这是有关部门有意或无意的一种庇护,让吸毒人员背锅,混淆视听,让真正的犯罪分子谢秋至今逍遥法外。现在,公爵依旧莺歌燕舞,我夫谭秀明的尸体却还躺在殡仪馆冷柜中已有一年多时间无人过问,在当今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的背景下,在新中国即将举行70周年大典的情况下,耒阳一些公务人员还是如此见利忘义、官商勾结、贪赃枉法!我虽一介民女弱女,但我与谭秀明夫妻情深,且我们育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大的5岁,小的3岁),我不会坐视丈夫被污蔑而苟且偷生!请求有关部门能重视本案,重新启动调查,既要查清事实,还死者谭秀明一个清白,揪出幕后保护伞,还朗朗乾坤一个清明,维护法治社会的尊严,打虎拍蝇,铲除社会毒瘤。 申诉人:李槟洁 2019年8月7日,七夕 (来源:红网 作者:侯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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