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融媒体中心12月20日欧阳永强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明年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通知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市场监管、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C1 f# Z! p% }3 L; G4 O! h.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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