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衡阳市在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市城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明察暗访,查处了一批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案件,为严明纪律,形成震慑,现将8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蒸湘区蒸湘北路小学在职教师朱四新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每周周末上午朱四新在位于石鼓区某培训机构兼职教小学六年级数学课,违规获取课酬1920元。2019年12月,朱四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所得课酬。 2.石鼓区星元小学在职教师朱艳君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2013年9月至10月期间,朱艳君在位于石鼓区某培训机构兼职上课,违规获取兼职课酬2560元。2019年12月,石鼓区星元小学(民办学校)给予朱艳君全校通报批评,取消朱艳君2019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扣除本年度绩效奖金1600元。 3.衡东县大浦镇中学在职教师刘子乔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从2019年11月起,刘子乔利用周末时间,在市华新开发区某培训机构违规从事“一对一”兼职上课,双方约定每课时兼职报酬190元,由于刘子乔在该机构兼职上课时间不长,还未领取课时报酬。2019年12月,刘子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师王中有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王中有未经单位批准,违反相关规定在市华新开发区某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上课,共计违规获取课酬3000余元。2019年12月,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给予王中有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王中有主动清退违规所得课酬。 5.衡阳县夏明翰中学在职教师陈羽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陈羽利用每周星期六的时间,在市华新开发区某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上课,陈羽违规领取课酬1350元。目前,衡阳县教育局正在调查处置当中。 6.珠晖区泉溪村小学在职教师袁芳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问题。2016年秋季班、寒假班和2017年暑假班期间,袁芳在位于珠晖区某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上小学六年级数学冲刺班,共计违规获得课酬11520元。2019年4月,袁芳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 7.市成章实验中学在职教师汤兵违规组织学生强化培训的问题。2019年3月,汤兵违规组织市成章实验中学(民办学校)陈硕、付亮、李思跃、杨丽琼4名体育教师,对本校初三年级的73名学生进行中考体育项目强化培训,并向每名学生收取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费用。2019年4月,汤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学校内部警告处分,并撤销体育训练组总教练职务,扣罚本年度年终绩效奖百分之五十。陈硕、杨丽琼、付亮、李思跃四名教师受到学校内部警告处分,教师职称降级使用一年。 8.祁东县步云桥镇第二小学教师刘晓英违规家教家养的问题。2019年7月31日,步云桥镇第二小学教师刘晓英在其住房为8名学生违规补课,并收取5500元的补课费。被查处后,刘晓英主动退还了5500元的补课费。2019年10月,刘晓英受到记过处分。 除此之外 还有关于我市教育系统 6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1.石鼓区金源小学挤占学生伙食费侵犯学生利益的问题。2017年下学期至2018年上学期,金源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在学生食堂就餐未交食堂伙食费21000元,学校水电费也在学生食堂中开支,挤占了学生伙食费,违反了《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19年9月,该学校校长曾德君、负责会计和出纳的杨敏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教职员工所欠伙食费及学校在学生食堂开支的水电费等款项予以追缴并退回学生食堂。 2.祁东县洪桥中学强制要求学生搭餐住宿的问题。2018年下学期开学前,祁东县洪桥中学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分管后勤工作的工会主席肖俊元在会上硬性要求各班搭餐住宿学生人数要达到班级总学生人数的50%以上。2018年12月,全校43个班级班主任按照学校开学前下达的任务,强制向学生收取2018年下学期伙食费总计210650元,其中部分学生没有在校就餐,也缴纳了相关费用。2019年3月,该校校长刘建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工会主席肖俊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祁东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责令洪桥中学按学生实际就餐情况清退伙食费,督促祁东县教育局对全县所有学校存在的强制学生在校搭餐并收取伙食费的问题认真整改。 3.祁东县育贤中学367班班主任谭永长违规允许学生征订教辅目录以外的试卷并代管试卷费的问题。2018年下学期开学初,江西某教育公司业务员到育贤中学367班推销省教辅目录以外的试卷,367班班主任谭永长知道这一情况后没有及时制止,导致了本班学生征违规订该公司各学科教辅资料8套,收取的23400元试卷费由谭永长代管,后再由学生代表将试卷费交予该教育公司。2019年10月,谭永长受到警告处分。 4.衡山县新场市九年一贯制学校违规将学生伙食费结余款用于发放教师绩效奖的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衡山县新场市九年一贯制学校分三次以发放教师绩效工资的名义,在学生伙食费结余款中违规给教师超额发放绩效奖共计268030元(其中执行校长刘建雄个人领取12058元)。2019年12月,该校执行校长刘建雄、总务主任章辉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收缴违规资金108489元,责令学校清退违规资金159541元用于学生食堂开支。 5.常宁市六中挤占学生伙食费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2016年下学期,常宁市六中挤占学生伙食费51455元,用于发放班主任和行政人员在食堂维持就餐秩序、为学生就餐打卡等工作补助,其中学校副校长兼总处主任邓鸿成共领取1510元。2019年5月,邓鸿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常宁市洋泉镇中心学校挤占学生伙食费用于教师餐费和发放食堂就餐管理奖。2016年上学期至2018年上学期期间,洋泉镇中心学校隐瞒部分学生伙食费收入,用于支付学校教师就餐费用和发放食堂就餐管理奖,其中教师在校就餐费330270元,发放食堂就餐管理奖67700元。洋泉镇中心学校校长彭景荣、原洋泉中学执行校长雷玉林、洋泉镇中心学校总务主任阳运林、洋泉镇中心学校出纳雷发荣、原洋泉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黄小军等5人未支付就餐费用并领取就餐管理奖,分别挤占学生伙食费5620元、5860元、9960元、3910元、9960元。2019年4月,彭景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雷玉林、黄小军两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阳运林、雷发荣两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衡阳反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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