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3日晚上21点左右,耒阳市南京镇白毛村路段发生一起车辆撞致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造成附近村民贺某保死亡。交警大队南京中队值班民警接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调查了解,初步确定肇事小车驾驶人为李某,在交通民警带领已被控制的小车驾驶人李某到事故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时,死者贺某保侄子贺某平(犯罪嫌疑人)情绪激动,不听勘查现场的交通民警规劝,阻扰交警执法,并无理要求李某到贺某保尸体边下跪。当交警带领李某离开现场去第三人民医院抽血酒精检测时,贺某平召集贺某南、贺某忠、贺某发等多人跟随交警到第三人民医院不断进行吵闹干扰。晚上23点左右,在第三人民医院给李某抽完血,交警准备带李某到执法办案区讯问时,贺某平不听执法交通民警劝解又带头执意拦阻,要求带李某到事故现场去。贺某平拉车门强行要把李某带下警车、堵住车门不让交警上车离开等手段妨碍执法。当执法交通民警段江智警告他如果执意阻扰执法就带他到公安局时,贺某平情绪激烈,说除非打死他,不然他就要阻止交警带离李某。贺某平和段江智的推扯言行引起贺某南走近对交警段江智胸前打了两拳。当段江智准备控制暴力妨害执法的贺某南时,贺某平拉扯阻挡段江智,致使贺某南逃离。后来段江智拨打了110请求指挥中心派来增援警力把贺某平传唤到耒阳市公安局蔡子池派出所。犯罪嫌疑人贺某平对自己阻止交警执法妨害公务一事供认不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