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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不能当老师吗

一巴掌大 发表于 2020-9-17 08: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巴掌大 于 2020-9-17 08:38 编辑 # \, }4 \: ?, [+ ~9 G)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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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一所小学代课四年,这四年间自己努力先后考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今年终于有机会可以考教师编制,成为一名正式教师。在学校代课几年得到了学生与家长的认可,我才有信心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没想到在政审这块卡住了,说是未婚先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既然违法就不能胜任教师一职。咨询计生办时他说可以违法生育一个,不能违法生育两个,但问题是我生二胎时夫妻年龄已到达结婚年龄,只是当时感情不合没有及时去领结婚证,万万没想到这也算违法。我只想说我只是没有及时打结婚证,既没有偷盗抢劫,更没有杀人放火,对社会也没有造成严重影响,为什么就不能成为一名正式老师?难道这妨碍我教书育人吗?一个人年轻时犯的错误难道就要用一辈子去偿还吗?况且这个错误并没有给别人造成影响,我不知道这个社会为什么要给这些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判一个这样的死刑。计划生育既然对教师招聘这么重要,既然违反计划生育不能考编那为什么报考条件不写明?等到别人考上了又无端生出一些是非,难道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吗?这么多人像我这样违反了计划生育为什么他们能顺利进编?是不是我们国家的法律专门压迫我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以前从来没有谁出现过这种情况,唯独到我这里就对我这么苛刻,难道我们衡东就是关系户走天下?教书育人不是凭实力而是凭关系?!照这样的法律,那些进了编的而且违反计划生育的都要开除!我只是想好好教书,把自己平生所学传授给可爱的孩子们,为祖国培养好下一代,而且我认为我认为我能胜任此项工作,因为家长和孩子们都非常认可我。况且违反计划生育的政策并不影响我教书育人,十年前不懂事犯的一个小小的并没有违反原则的错误就要用自己的一生去偿还,那对我太不公平了。考试作弊这种违法行为过几年尚且可以解除禁戒再次参加考试,难道我的行为对社会真的造成如此大的影响要这样惩罚我吗?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一个热衷于教育事业的教师?希望领导能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万分感谢!将来我也一定热衷于教育事业,认真对待每一个孩子! (来源:红网     作者: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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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一巴掌大 发表于 2020-9-17 08: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丹丹””:
0 `9 J% [4 v& d6 U4 m% a5 _# u& r! ]' f1 H; |* S" n
你好!你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布的“咨询衡东县教师招聘有关问题”帖子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 ]; v: S8 M- I9 ]% c" q5 p) w- L% W7 S
一、关于“非婚生育两个子女能否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问题7 p) e$ @! |* k! H8 C: ?8 k

' @5 f; o2 }+ X( D. l. Y. A你的帖子陈述你夫妇十年前在双方已到达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第二胎。对于这种情形能否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如下:5 M7 s8 _" C! F4 a" G% f
) c/ w8 k  q$ O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以下简称《条例(2016版)》)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不得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4 m$ n, N! J! _9 x' d+ d! T/ F

. G6 f( @, l7 n  g, G" d( h/ q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的通知(湘卫法制发〔2016〕4号)有与你的情形相关的具体应用解释:一是《条例(2016版)》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所规定的限制性措施,针对的对象是违法多生育人员,即把限制的对象限定为有违法多生育(超生)和按照违法多生育(超生)处理的非婚生育的人员。但是双方原均无子女且非婚生育时无配偶,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不受限制。二是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前(即2015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原《条例》或政策规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根据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条例》或者政策规定,按违法多生育(超生)处理。三是非婚生育,即生父母之间没有合法婚姻为前提的生育。非婚生育共有五种情形,其中第二种情形为“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
9 t& a$ `2 o% g4 `$ V( }3 W* U9 A/ l! s$ C( P6 ~
综合以上规定,你们夫妇非婚生育的第二个子女应按违法多生育(超生)处理。因此,你属于《条例(2016版)》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限制对象,不能被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d. `2 q' V$ E- D- X

" A" |0 \: ~2 ]; W& t; Q/ g二、关于“违反计划生育不能考编那为什么报考条件不写明”的问题9 d" J& I5 n, u
% Z8 Y1 Y! D3 ~- I5 C
《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明确规定了不得报名的情形,其中第9条为“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条例(2016版)》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是地方性法规。因此,违反《条例(2016版)》规定不能被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已包含在此条规定中。
/ z: N' k5 b) F
* G9 g8 |8 u1 x) a衡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K; r6 W  T' h( |, t9 v
) f+ Y) R3 Y+ A4 v: X1 v, ^; q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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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儿 发表于 2020-9-17 08: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婚先育,已经是当今社会的常态,不是只要没生出来就没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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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儿 发表于 2020-9-17 09: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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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下风云 发表于 2020-9-17 09: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婚生育成为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能否“法不责众”,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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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潮涌动 发表于 2020-9-17 09: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只要一点点权力就会卡人脖子,什么未婚生育,人家什么时候生子也要管,管得太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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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换情深 发表于 2020-9-17 10: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婚生育成为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能否“法不责众”,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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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美眉 发表于 2020-9-17 10: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婚生育在当今社会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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