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1日凌晨04点,在国道322线30KM+500M衡南县谭子山镇地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警情后,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干劲、攻坚克难不退缩的作风,连续奋战5天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9 Y+ _: ?) v9 q' f }1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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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04时10分,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经初查,有一行人被车辆撞后碾压,当场死亡。现场无任何其它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警情就是命令,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何元萍指示迅速成立“10.11”逃逸事故侦破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教导员李奇志任专案组组长,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罗海青任副组长,事故处理中队全体民辅警兵分三路进行拉网式摸排。 由于事故发生在深夜,侦查民警连夜对沿途周边监控视频中过往车辆进行研判分析,全面比对,对重点车辆逐一排查。为不错过案件每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先后赶赴衡南县廖田镇、祁东县、衡阳市某水泥厂、广西省全州县等地进行走访排摸、调查取证。经过深入调查确认,发现受害人被四台车辆碾压过,通过证人证言和车辆痕迹比对,四台嫌疑车辆全部锁定,15日上午10点,四位嫌疑人全部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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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衡南交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历时五天,辗转三地,查看视频时长达700多个小时,排除可疑车辆上万余台,最终成功告破这场交通肇事逃逸案。 新闻多看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衡阳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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