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郑牛乃,1961年9月出生于
耒阳市马水镇湖德村山岭6组)在水东江办事处耒阳市遥田电站工矿棚户区项目工地上班时(14时30分左右)死亡。死亡前,建设单位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与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耒阳市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能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根据事后法医提供的图片,稍有医学知识的人都能看出死者没有进行过心肺复苏的抢救),死亡后,未及时通知(19:49分才通过亡父手机与母亲联系,父亲老人手机一直在身上)死者亲属到现场,并在家属不明真相(亡父死亡时的姿势和自身背后开创性伤口极不吻合,综合考虑通知时间,事后提供的死亡现场已经不是第一现场)的情况下,擅自将我父亲遗体送往耒阳市青山陵园殡仪馆。在我父亲巳工亡17天时,政府代表出面并担保,与责任方达成赔偿协议,但赔偿款至今没到位。父亲遗体不能早日入土为安,家中老母日日以泪洗面,心中牵挂,不得安宁。恳求上级领导重视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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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