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蔡子 于 2021-1-19 14: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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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病友反映:耒阳市医保中心规定,特种病门诊的报销必须在就诊的医院,而且必须要在金额满600元以后才能按比例报销..今年突然然改变政策(不能叫政策,应该叫策略),规定按月报销,且每月的报销必须是全年可报总金额的十二份之一.比如,高血压病一年可报2600元,每月就只能报销216元.当然这么做,无可非议.但是,2020年因规定要满600元才能报可以想到,每个特种病门诊病友都有一部分应报药费无法报销了!据说耒阳市有一万多特种病门诊病友,如果每人有600元不能报,那这毛笔钱的数目还不小呢? 我不想说了,有人说这是缺德,我不敢这样说,只想问一句:这是关注民生吗?!这是为人民服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