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在接受 耒阳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调查时,嫌疑人李某发对自己失火烧山的行为后悔不已。
1月13日13时许,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我市南阳镇仁里村2组(罗汉岑庵子)处发生了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较大,火正在山上烧,要求速查。接报后,市森林公安局迅速派人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李某发是南阳镇仁里村2组人,2019年11月份在南阳镇罗汉岭庵子里守庵子,现年72岁。为了在罗汉岭庵子前面安装路灯方便,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他拿香从庵子里的油灯上点燃,再拿燃着的香将安装路灯的地方干枯的茅草点燃,因为风大,火借风势,将火刮到附近山上,不慎引发了森林火灾。
经鉴定,该森林火灾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发已被市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此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森林火险达到橙色预警,森林火险风险很高,极易发生山火。严禁违规野外用火,否则引发森林火灾,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耒阳新闻网 记者:江维东0 ?. Y9 ^* Y- p; Z* h% 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