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潇湘晨报综合上海浦东法院、网友评论报道
. T2 F% |7 D$ h+ ^- @& V5 g$ |据上海浦东法院消息,小张系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工作4年后却莫名地被公司开除了。在开除通知中,公司列举了他的“罪状”:恶意拒绝执行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原来,2019年春节前,公司以小张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为由,通知他携带电脑回家过年,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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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公司不满的是,小张春节休了27天假,在这期间拒绝联系、上演“失联”。小张则认为,春节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没有义务工作,并且27天系正当假期,包括春节假期11天,加上调休12天以及2个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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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午休时间的认定上双方也出现了分歧,公司认为,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午休时间为中午12点半到13点,而小张最近半年都是从11点半就进入午休状态。对此,小张却表示,在实际工作时间安排上,公司并未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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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称小张还存在恶意拖延劳动任务的行为。2019年7月24日,公司通知小张次日上午9点到客户公司,小张却拖延至中午才到。小张对此解释道,收到通知时他已下班,在征得客户同意后他先回公司拿了电脑,这才导致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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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被开除,忿忿不平的小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9.4万元以及加班工资等费用,获得支持。对此不认可的公司又将小张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该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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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同为打工人的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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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上支持,行动上还得顺从公司。一句话道尽无奈和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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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发出了灵魂拷问:带电脑回家算上班还是休息? 网友神评论:小张很嚣张,做了我一直想做不敢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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