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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车友 于 2021-2-6 17: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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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0 p) `1 ] 2021年2月5日傍晚,耒阳市水东江办事处振兴路靠近加油站附近,地上躺着一个人一动也不动。1 M+ O2 T% T) H. b* ?$ d
笔者好奇地过去打听消息,围观的人说,此地叫阳家祠堂(林场),躺在地上的人无父无母无亲人单身的蠢子,被车子撞倒在马路中间,司机逃逸了,蠢子被他们抬到路边,没死。有交警在出警,一位带外地口音的警察用质疑的语气问笔者是什么人?笔者说是路过。这位警察有点小激动,“路过打探什么?去把他的车子拍照。”笔者乃遵纪守法的良民,自然无惧拍照,还主动问他要登记身份证号码吗?另一位警察说,不用登记身份证。
$ X. J+ h: x$ @ 一位警察走过马路给笔者车子拍照。
, |. k& d3 k2 F- Y/ u 根据公安部规定,警察执法时,允许拍摄!! w" m1 n, {' Q! v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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