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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某酒店内3名男女当场被抓,快看犯了什么事

石榴 发表于 2021-6-18 14: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有效净化辖区治安环境,积极响应市局开展的“警心向党 守护平安”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平安”号行动,珠晖公安主动出击,成功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抓获违法人员3名。 下载.jpg
  6月11日,站前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在辖区某酒店清查时,在一房间内查获一对正在进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男女以及一名协助“望风”人员。
经询问,违法人员曾某、蔡某对其在某酒店房间内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违法人员龙某对其为卖淫嫖娼活动通风报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曾某、蔡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龙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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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石榴 发表于 2021-6-18 14: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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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 J, Z- O9 i0 M3 Q

0 y  {3 V: E$ N2 b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7 @% B( P0 p; _" u%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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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P3 i* S- n6 \( ^/ U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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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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哔哔强 发表于 2021-6-18 16: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个倒霉鬼,这种事情抓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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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迫降 发表于 2021-6-25 15:14: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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