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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处罚!电摩都要守法上路噢,今天开始!

哔哔强 发表于 2021-6-29 11: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大力提升我市城市交通面貌,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针对我市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混乱,交通违法现象普遍,频繁引发交通事故的现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下列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2、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的;

3、驾驶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4、未悬挂摩托车、电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5、故意污损、遮挡摩托车、电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6、使用伪造、变造摩托车、电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7、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

8、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的;

9、未依照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10、饮酒或醉酒驾驶摩托车(或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摩托车)的;

11、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超员、超载、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闯红灯、载物超长超宽的;

12、驾驶摩托车在市区街道曲折竞驶、竞速飙车、涉嫌危险驾驶的。

二、整治期间,对于上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顶格处罚。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将通过“两微一端”、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安全出行,共同营造我市文明有序、畅通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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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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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妹 发表于 2021-6-29 16: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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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煤黑 发表于 2021-7-1 10:09: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治乱应该是个常规性工作,绝对不是来一阵风就整治一回,风停了整治活动就结束了,该部门工作就收工了,接着又看什么时候起风再开始工作、再开始整治,耒阳交通之乱就是在这么间歇性发作的整治中越整越乱,越治越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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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哔哔强 发表于 2021-7-1 17: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耒阳煤黑 发表于 2021-7-1 10:09# r! s$ h+ v' a+ D
治乱应该是个常规性工作,绝对不是来一阵风就整治一回,风停了整治活动就结束了,该部门工作就收工了,接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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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之路任重而道远+ M3 T# k- }2 Q&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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