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46117
- 主题
实习版主
- 金钱
-
- 威望
-
- 贡献
-
- 日志
- 好友
- 帖子
- 主题
- 听众
- 收听
- 性别
- 保密
|
1、樊女士本以为与唐某之间是关系非常纯洁,所以趁男友不在主动约男闺蜜喝酒。这下好了,樊女士赌输了。不仅输了自己的身体,还可能连现有的爱情也输掉了。" A+ Y/ z6 ]9 h5 u- R5 c; S
9 k) j0 ^* ~- E* [樊女士的男友看到自己的女友与其他男子睡一起,却没有使用暴力手段,而是将樊女士叫醒后报了警,这样的行为堪称教科书式操作。
/ ^, N8 ~2 ~6 i2 Z; h
0 n! M: y3 ^: V有人说他们只是男女朋友关系,不值得为此冒坐牢的风险。这话也不无道理,毕竟双方尚未结婚,分手也没有离婚那么复杂。- U& {! F2 T3 F
1 ^" z$ @$ d& {; O; M$ D9 C- ?0 D
如果樊女士男友因冲动触犯了刑法,那对他的未来有着严重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未来子女的仕途。# b7 W U' `8 V
_9 u* h* `6 e- t
因此,樊女士的男友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8 @$ }# E6 x. I/ Y9 @! p/ |& g$ U# A: Q$ w! v
2、如果称自己也醉酒了,是酒后乱性才与樊女士发生了关系,这属于强奸还是通奸?* h2 [; ?# p; {: E$ F
9 D+ T0 {. e3 E$ d酒后乱性只是电视上的桥段罢了。如果唐某真喝醉了,还能将樊女士送到家?从科学角度来讲,如果一个人喝醉了是很难控制身体的一些机能的,发生性关系的概率极低。
; s9 U/ \1 G2 D9 u8 v+ e5 b
% k: A- e' J+ V0 x唐某利用樊女士醉得不省人事之际,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我们从樊女士醒来后便立马报警也能看出,她对与唐某发生性关系是抗拒的。% V8 ^- m, n! I0 Q3 I& V
9 k! Y1 `8 P$ I8 V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违背妇女的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趁妇女醉酒、熟睡、患重病、孤立无援,或者利用妇女封建迷信思想、冒充妇女丈夫等情形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均构成强奸罪,一般处3~10年有期徒刑。
" O0 U! M+ n1 n+ e, Z
$ F1 n# H3 j! e! f! G; _ K3 D% a所以,酒后乱性并不是逃避强奸罪的借口。
# J7 ~$ Z% _8 X: U& d2 H
# J) d$ s- x0 |; {1 Q3、唐某归案后坦白了自己性侵的过程,认罪认罚。
$ l- d5 m2 } q) ]. c: X, _9 a, ?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有坦白情节的,应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 M D& u% @ z3 M3 ^
7 ]3 F2 m% C8 a. r4 B# W
因此,检方向法院建议判处唐某3年有期徒刑。
: R' V4 r, m+ B. d0 h
: A* b4 b" P8 e4、现在很多情感类文章中写着,女性只有在自己喜欢、信任的人面前才会放心地喝醉,这句话其实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有些人理解出现了偏差,他们认为这种喜欢是可以发生性关系的。这是错误的思想,应该纠正。+ @ y) }' L% `/ o: {+ }1 I
7 H* q+ m/ U" q9 N; B不过樊女士已经有了男友,为什么还要约唐某去喝酒至深夜?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男友的不尊重。
) R K# q8 z c+ q3 f: l) ], f' H1 i- c6 [* `. S
我们要提醒各位女性,千万不要在外面醉酒。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案例已经能够表明,女性醉酒后失身概率很高,请引以为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