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肖老师上课打学生动不动就三百一千棍让学生自己打自己还要学生打重要打出声音,还说这种声音很好听,这到底是什么罪恶心理。还有上课只要学生一走神就要用语言侮辱说他是个猪,我是真的看不下去了。丝毫不给学生面子。 根据《中小学生教育惩戒条例(试行)》中第十二条规定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来源:湘问投诉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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