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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学生的“反欺凌”意识,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青少年维权意识,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持续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3月27日上午,团市委联合司法局、湖南教正律师事务所、社区矫正中心到耒阳市七中开展12355“青春自护”——“拒绝校园暴力 预防校园霸凌”课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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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4 t9 B% N7 z. f$ P7 i“什么是校园欺凌?” “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未成年欺凌者及其监护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宣教人员向同学们一一解释法律条文。' I, k* b8 j) }* g9 v4 x-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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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诫同学们“不做欺凌者、不当受害者、不为旁观者”,并提醒同学们如遇到校园欺凌,应及时告知家长老师,绝不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要增强法治观念,机智勇敢地与不法分子做斗争,要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同时可以拨打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热线,帮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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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 N/ m* Q* Z5 W- z随后,全体师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集体签名,以这种方式郑重承诺从自身做起,与人为善,文明礼貌,遵规守纪,不做校园欺凌者。3 f/ K3 ?/ }9 g2 N#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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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团市委将持续深入开展各种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用法治力量护航学校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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