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缴费通知书》 “根据耒阳市政府决定”:哪次会议决定的?几号文件决定的? “每平米按时60元的标准收取”:一个门面住户要收2000元左右,怎么核算的?这种平均摊派,有些人承受得起吗? 五一西路是大街主道,不是小街小巷,应纳入财政预算,为什么要向居民摊派?即使要向居民收取,也应各尽所能,自愿捐助,命令主义将适得其反,强行收取将使公益变为公害。 所谓《通知书》署名灶市街街道办事处,缴费又缴给居委会,连公章也没有盖,是不是做“贼”心虚! 本人认为这样的收费是非法的。灶市办事处的曾书记、刘主任应该给居民一个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