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巨贪书记李大伦死缓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死刑 湖南郴州腐败窝案一审宣判原市长周政坤无期徒刑
0 T: |- r+ Y' q) m2 a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和郴州市原市委副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同时,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郴州市原市长、案发时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党委书记的周政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分别为死缓、死刑、无期徒刑。李、曾、周三人曾经同时任职郴州,案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曾锦春吃了原告吃被告,将亲戚变情妇 曾锦春: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事实:受贿3151.84万元 952万元财产来源不明罪行:两罪并罚,执行死刑 曾锦春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曾锦春受贿犯罪所得财物、违法所得孳息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上缴国库。 9年受贿索贿195次 法院经审理查明,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95次,收受贿赂及索贿共计人民币3151.84万元。其中,曾锦春单独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639.4万元,美元4.25万元。此外,曾锦春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曾锦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10万元悬赏举报者人头 50多岁的王文汉曾是郴州市宜章县的一名企业主,为了打赢一场经济官司,他多次给曾锦春送钱,但曾锦春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做法,让他在借了高利贷行贿之后,依然输了官司。从此,他走上了举报曾锦春的道路,并与彭北京、李民主、黄元勋三人结成“举报曾锦春联盟”。 黄元勋是“举报曾锦春联盟”中最忙碌和勤奋的一个。 而真正让黄元勋名声大噪的,是他给湖南省省委书记张春贤写的一份公开信,这也是他的遗书:“尊敬的张春贤书记: 您好!为什么坚持正义所付出的代价总是那么令人震惊!……”在写这份遗书的时候,正有人出价10万元,要买黄元勋的人头。 曾锦春承认把一个远房亲戚邝某变成了情人,从起诉书中可看出,曾锦春有两个情妇,都帮她们安排了工作,还多次指示行贿者向其情妇送礼和装修房子。 李大伦好舞文弄墨
: a# a3 u. Y: @9 H' Z: N 倒台后群众放鞭炮 李大伦:郴州市原市委书记 事实:受贿1404万元 1797多万元来源不明 罪行:两罪并罚,死刑缓期两年。“两规”期间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可以从轻。 椐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大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陈立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没收李大伦、陈立华受贿所得财物、违法所得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上缴国库。 两规期间如实交代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大伦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在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建筑工程、采矿、任职、减免税费、解决贷款和原材料、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陈立华等人共同收受22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04.3281万元。 此外,李大伦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797.7393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李大伦受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当判处死刑。 但其在“两规”期间如实交代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且退缴全部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被抓后群众放鞭炮 李大伦49岁入主郴州。这个出身偏僻农村的常德男子颇有才情,好舞文弄墨。 2006年5月23日,三个便衣在李大伦的办公室前架住了他,说省纪委请他去一趟。 当晚,广场燃起了鞭炮和烟火,人声鼎沸,人们于是出门看热闹。行至大街上时,一个气喘吁吁的年轻人散发着一张传单,上面印着几个大字——李大伦倒了! 周政坤配合调查
7 U! Q; z5 ]0 b% i 受贿赃款大部分追回 周政坤:郴州市原市长 事实:犯受贿罪,判处无期。 大部分赃款已追回。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政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与同案周政文、周政权犯罪所得及孳息3027.25万元追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政坤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郴州市市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贿赂135.7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文收受干股分得红利598万元,感谢费76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权采取名借实受的方式收受贿赂370万元,伙同妻子刘阳春收受贿赂100万元。 周政坤能配合侦查机关追赃,该案大部分赃款已追回。 案外谜点 郴州环保局腐败案 主角称被李、曾“陷害” 2002年夏天,包括郴州市环保局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党组书记、排污站长在内的5人在一起环保受贿案中落马,同时涉案的还有郴州市林业系统10名干部。这一轰动一时的案件在当时被称为“郴州史上最大的腐败窝案”。 然而,“史上最大”的纪录很快就被以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为首的特大腐败案刷新,这次郴州官场158人遭到查处。 更具戏剧性的是,环保腐败案中的主角陆续刑满出狱之后,开始四处寻求翻案——他们称,当年环保局一案是商人栽赃嫁祸、是真正的腐败大鳄李大伦、曾锦春为排除异己而导演的“伪腐败案”。 5被告人当庭翻供 2002年7月25日,周小良等腐败案一审在郴州中院开庭。 庭审开始后,5个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并称“行贿人”欧阳明捏造事实,检察院刑讯逼供。 后来文八大的律师搜集到的一份郴州市看守所记录。当时干警要欧阳明交代涉嫌犯罪的事实,欧阳明说的是:“我是冤枉的,别人说我行贿了很多钱……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把我关押这么久。” 案件谜团重重 这些难以说清的事情最终变成一个个问号困扰着侯玉兰。一个关系颇好的市检察院官员的回应——“是书记和副书记要定的案。” 这个书记就是李大伦,副书记则是纪委书记兼市委副书记曾锦春。2003年9月,李红卫、文八大、谢鼎煌、周小良、王东劲被分别判刑。 在侯玉兰的记忆中,丈夫文八大在一个矿的问题上不知就里地得罪了李大伦和曾锦春。2001年底,宜章长策乡金银矿严重威胁了周边水土环境。 随后,这个项目在环保局顺利通过审批手续。有人告诉侯玉兰,李大伦的亲戚和曾锦春的亲戚在这个矿里都有股份。 本版综合新华社、中新社、《财经》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