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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冤、冤,千古奇冤[转]

孤独剑客 发表于 2011-9-17 22: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钟林超,余庆乡同仁村3组人。在当今法制健全,网络信息发达的社会,我竟成了一个‘杨乃武’。直到今年7月份,市公安局巡逻大队的张功成等人找到我本人取证,我才知道,我竟成了一个‘己坐牢半年经法院判决,且正在衡阳服刑的‘罪犯’。这岂不是天大的冤案,又一个活生生的‘杨乃武再世’!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一直在家生活,却怎么变成了一个‘正在服刑的抡抢劫犯’我才知道,是案犯假冒我的资料在服刑,罪犯也太历害了!居然能冒充我顺利地经过司法程序,且不履行一点告知程序,我家人完全不知。要是该罪犯假冒领导作奸犯科,难道也会这样顺利吗?难道公安真的只会办理交钱放人的案子吗?穿了警服就能办案!直至今日,我也没看到某个部门某人来向我道歉。因此在网上造成我的不良记录及对子女成长的影响。不知谁来负责?我的名誉精神损失将这样換回?这是严重的玩忽职守,渎职行为。弱民我不知怎样才能讨回公道?请大家指引并传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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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侠 发表于 2011-9-17 23: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法制社会还有这样大胆的人,不得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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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服务之家 发表于 2011-9-17 23: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不是发贴了吗,还没有解决吗,现在为民办点小事就这样的难,还是一些人不作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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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色 发表于 2011-9-18 14: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管,老百姓这样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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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石 发表于 2011-9-19 15: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就改,毛主席说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错就改,我们的党和人民才能亲如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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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 发表于 2011-9-19 18: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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