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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隐瞒了婚姻情况

小狗 发表于 2018-11-5 07: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女朋友在一起一年多了,但我们都是结过婚的人。   我们再一次聚会上认识,我喜欢上她的开朗,和天真,联系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确定了关系,相处过程中还是比较轻松快乐的……其实开始时,我们都隐瞒了婚姻情况,大概在一起两个月的时候,一次她主动给我坦白了她的情况,可我没能像她坦白,因为那时我还没有真正的离婚,我和前妻分居有一年多了,因为是亲戚介绍的,闪婚,后来都过的很累,但没离,直到遇到她之后,我决定要离了!
; A2 j* Y3 G& x" N/ {  U% {7 f  后来,我们在一起半年之后,她发现了我还没离,我也坦白了,然后回去离了婚,去求她原谅,和好后,我们平静了一段时间,到后在她有问我什么时候带她回去,我因为碍于面子,怕离婚时间短,别人说闲话,拖着。. w; ]( W8 j% z% [2 m% k
   在8月份的时候她回了老家,去陪她女儿,9月3号月回来后我感觉她对我的态度有些变化,不再追问我什么时候带她回去了,她说她回去后把我们,和我的情况都和她妈妈说了,他妈妈不高兴我是结过婚的,还说我到现在都还没带她回过家不靠谱,说给我点时间处理好我的事,叫她女儿先回湖南去上班,年后再谈我们的事,如果确定下来,要在湖南买房,要16万彩礼,因为这事我和女朋友有吵过,我说我目前没那能力,她说他妈只是为了她好,我也理解,她觉得我不愿意,不够爱她……7 Z  f' O2 {: R/ y
  9月8号后,她就急着要回湖南了,我挽留她不走可以不?她说可以,那今天就叫我带她回家,可我还是没能答应,叫她再给我点时间,她说不行,执意要走,……9月16号她回去了走时给我发了条消息说对我很失望,她回去后基本不再接我电话,微信也回得很少了,我开始慌了,一直问他怎么了,一个星期后,她给我发了消息说:老公,你忘了我吧,我们可能回不去了,。我看到后瞬间慌了神,去问原因,可她拉黑我了,接下来几天,我用短信各种求她,她还是把我微信拉了回来,我也给她说,我会开始好好努力工作,经量满足她妈妈的要求,他也鼓励我,让我加油……可后来她态度愈来愈冷淡,我问她原因,她也没给我说,就说了句,还是那句话,你不要对我报太多希望,我们可能真的回不去了,,我说我不会放弃了,之后我努力的工作,晚上兼职,就为多一点机会,她的态度一直保持不冷不热,中间有一次,我发朋友圈在聚会,她主动给我发了消息,问我在哪,叫我少喝酒,注意安全,语气态度很好,还给我发了个爱我的表情,那是这么久来我最开心的一次,那以后又开始忽冷忽热,也越来越冷淡,很少回消息了,直到前几天,我确实受不了,她这样对我,我定了机票想去见他,她却明确说不会见我的,我追问,换了个人回复我,说别人给你说得很清楚了,不会见你的,你就死心里吧,我问他是谁,他说我是她朋友,还说,如果你还在乎朋友情的话,就不要再去打扰她现在的生活,然后拉黑了我,……我又在短信给她发消息说,这么快都交男朋友了吗,如果你是真的找到幸福了,我不在打扰,但你不要勉强,委屈自己,如果你没找到自己的幸福,回来,我依然爱你,我会一直等你,。她回了句,谢谢你的爱,我很感动,以后如果没有我在你身边陪伴,你也要一直幸福下去。6 {* g& t/ n5 V) j
然后我们断联了,我也想过放手,但我真的爱她,放不下,舍不得,到现在每天还是不停的想她,我该怎么办,我还该不该去挽回她,她要是原谅我,我决定马上给她结婚。0 ?: a; D& U# g7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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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二 发表于 2018-11-5 07: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给单位的人事部门一份结婚证的复印件;(结婚证的发证日期要在入职日期之后)
# f4 S  a( k/ J' L# e1、非晚婚的情况:
6 C- K# [8 t" n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务工享受下列休假待遇:
+ a+ ^; T4 e) I) N& v(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为有薪假日。节日适逢公休假日的,应当顺延补假;
# Z6 W, w& p, e: v(二)结婚或配偶、直系亲属死亡的,婚丧假为三日,晚婚假按有关规定办理,假期内工资照发;
! Y0 K  D: E$ O1 i2 r& l2 k6 x, p) R(三)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内工资照发;
9 Q& m: R- @8 q, B: x0 a(四)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只要公司的员工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结婚时,公司均应至少给予员工三天的婚假。
6 r' O! K5 W; m( A2、晚婚的情况; r# q4 ?! C6 N" K; p- k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如果员工属于晚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表示,“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晚婚需两个人都达到晚婚年龄,晚育则只针对一方。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则公司应在三天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再给予其10天的婚假,此时婚假时间为13天。5 x0 Y5 l% m. R6 D! ]- ~% t+ m7 k6 I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务工享受下列休假待遇:2 ^* d) Y4 _+ s9 Y' \# n( \6 ]: j
(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为有薪假日。节日适逢公休假日的,应当顺延补假;4 I! S; E) T8 F- {" r# ^
(二)结婚或配偶、直系亲属死亡的,婚丧假为三日,晚婚假按有关规定办理,假期内工资照发;
; C9 |; M3 q. w$ F  |9 j(三)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内工资照发;
' ^8 X$ r7 X4 m4 K- A% `(四)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只要公司的员工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结婚时,公司均应至少给予员工三天的婚假。+ |) z$ J+ K( o3 Z. l3 j& J$ V& d4 I
2、晚婚的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如果员工属于晚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表示,“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晚婚需两个人都达到晚婚年龄,晚育则只针对一方。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则公司应在三天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再给予其10天的婚假,此时婚假时间为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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