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849
- 主题
中级会员
- 金钱
-
- 威望
-
- 贡献
-
- 日志
- 好友
- 帖子
- 主题
- 听众
- 收听
- 性别
- 保密
|
依蠢子之蠢见:凡顾问是没有什么实权的,顾问顾问不顾不问。
3 [% V3 ?8 e$ P+ `“但他并不是总斑竹,一中校长也是正科级,但他不是教育局长”。那为什么又把法律顾问标示“总斑竹呢?类推一中校长更要标为局长,党政机关那些顾问、调研员都要称书记、市长了。
4 P; Y+ z; w; T" u; [给顾问冠名总版主欠考虑。
, o% W: I, {# a& F从理说,顾问也不应有删帖权。当然这个删帖权你愿意给哪个就给哪个 |
|